关于2020年度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3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博士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博士生选择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9]46号)和《教育部 科技部印发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非定向全日制在读博士生。按照4个类别分类来执行:

  A类:海洋科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化学与数学(在其他博士点中为化学、数学自设的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

  B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C类: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D类:马克思主义理论、 设计学(在其他博士点中为设计学自设的方向)。

  二.申请者条件

  1.论文选题应依托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属于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研究。

  2.申请者应在本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5名(有获奖证书);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③.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T2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T3学术论文2篇(A类),T3 学术论文 1 篇(B 类);T3 学术论文1篇或T4学术论文2篇(C、D 类)。

  《意见》指出,评价工作应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高校良好创新环境;《意见》还要求破除论文“SCI至上”和坚决摈弃“以刊评文”,重点评价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为落实《意见》精神,此次申报评审将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如果论文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高且得到同行专家认可,以上申报条件③中的数量可不再作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应征得导师同意并在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优博基金申报管理,填好申请书并完成提交。导师需要在系统完成审核。

  2.学生申报和导师审核完成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前。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四.经费资助、管理与考核

  1.资助期限从批准时间起至答辩通过,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为3万元•年。

  2.项目实行学期考核制度。凡获得资助的博士生,每学期末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创新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表》,导师审核,根据导师的审核结果,决定继续资助或中止资助。对于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科研津贴。

  3.获准资助的博士生须在资助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验收:

  ①.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②.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项,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项;

  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Nature、Science、Cell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T1其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2篇(A类);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1篇(B 类);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1篇(C、D类)。为落实《意见》精神,如果论文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高且得到同行专家认可,以上条件中的数量可不再作要求。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 文件、专利等)均应标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英文标注: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National Universities,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

  4.上述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必须是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成果完成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导师署名第一,博士生第二成果的不能超过50%。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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