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秋季)申请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5-09-05 10:29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了更高质量完成研究生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准确性,确保学位申请和毕业工作顺利进行。从2025年下半年(秋季)开始,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具体负责,研究生院主要负责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对各培养单位审核结果进行一定比例的随机抽查。

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主要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总学分、学位公共课学分、学位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实践环节学分和三融三跨课程要求等)及必修培养环节(学术报告、中期考核、跨平台学术科研交流、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劳动教育、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开题报告等)。

一、培养环节审核主要内容

1. 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审核。总学分、学位公共课学分、学位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实践环节学分均要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是否完成并取得学分,例如思政课、外语课、G字头课、工程伦理、专业实践、三融三跨课程要求等。

2. 必修培养环节审核。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培养环节具体要求完成情况:

(1)博士研究生应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纸质档材料交本培养单位存档(硕士研究生无此环节)。

(2)按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术报告录入及审核,博士研究生必须作报告不少于3次、硕士研究生必须作报告不少于2次,成绩合格予以认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老师需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请注意是作报告不是听报告)

(3)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开题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最新管理文件及通知具体规定为准。

(4)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

研究生应该尽早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答辩前的所有培养环节。

二、审核相关办法及规定

1. 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培养环节(学分及必修培养环节)审核,填写《申请答辩研究生培养环节审核备案表》并公示不少于3天,确认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培养单位存档一份备查并交一份到研究生院备案。

2. 培养单位提交审核备案表后,打印答辩专用成绩单一式2份,盖所在单位行政章后到研究生院盖章。

答辩专用成绩单按答辩归档材料要求放入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内,因归档要求及保证成绩真实有效性,2份原件不允许替换、裁剪、修改内容,必须为2份一模一样的原件。

3. 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课程成绩属性与培养方案不一致,可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属性更正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

4. 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学分及必修培养环节)审核必须在每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截止前全部完成(论文盲审申请截止时间要求以学位管理办公室每学期“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准),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学分及必修培养环节)审核根据本单位申请答辩工作安排及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通知酌情安排好审核时间进度。

5. 申请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操作指南及相关样表在QQ工作群下载。

备注:培养环节完成审核后----可进入申请答辩环节(详情参考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下发相关要求及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