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扩大优秀博士生生源,推进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就2014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1、2014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中地大研字【2015】25号)执行。
2、资格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12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2014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通过资格考核结果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通过资格考核结果名单。
3、在选拔过程中,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导师评选的重要性。通过资格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2016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招生学科、方向等须与《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4、培养处将委派督导员督查资格考核过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考核,可提请培养单位重新考核。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一周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培养处。
5、工作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处联系。联系人:张妍,电话:67885155,电子邮箱:ypyc@cug.edu.cn。
培养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