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精神,为便于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拟申请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的同学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次报名面向对象为:
1.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应届本科推免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一年级研究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选派原则、条件和方式
1、严格遵循“三个一流”的原则(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选拔。申请人的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学科、专业应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申请人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4、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网址内容:http://www.csc.edu.cn/Chuguo/a89898ce9ec74df98cbfb2d2dade934b.shtml
5、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的“联合培养申请管理”,按照类型选择“联合培养”按照要求填写好并上传邀请信和英语水平证明,提交完毕后,导师和学院需要在后台审核通过,培养处方可受理。网报开通时间为2015年12月14号。导师、学院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应届本科生直接将攻博的申请材料交到培养处即可】
三、工作进度安排
1、2016年1月5日 学生网报和导师、学院审核。
2、2016年1月中上旬 组织校内评审联合培养候选人并公示评审结果。
4、2016年3月20日—4月5日组织被推荐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申请。
5、2016年4月12日前上报留学基金委被推荐人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如果学生没有参加相关外语考试,而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的,一定要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面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具体情况和考核结果,或单独出具面试证明。
2、学校评审会着重参考留学院校和专业的排名、推荐专家和国外导师的学术声望、研修计划的可行性、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国内导师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基础等因素。由于该项目参评竞争较激烈,且国家留学基金委采取通讯评审方式选拔,希望申请人员高度重视,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完整、详尽。
3、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还未公布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相关政策要求,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后,以最新办法为准。
4、联系方式:培养处张老师 67885155
培养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