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务必注重实效性,突出实践中取得的成效,帮助企业解决的问题):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4.实习实践成果属于参评者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的工程领域范畴中。
三、组织与实施: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广泛收集材料,务必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
2.每个培养单位至少报1—2人。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
①《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②有关书面支撑材料(包括:奖励、专利、论文及其他材料);
2.电子版材料:
①PDF格式,《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文件名:学院+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②word格式,《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附件四),总字数不超过500字(含标题、符号)。
③excel格式,培养单位需提交《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三)。
3.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303;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miaocug@163.com;
4.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5日。
联系人:苗老师 (研究生院303),电话:67884110
附件下载(附件一~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