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答辩汇报的通知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7-05-23 20:46浏览次数:

中地大(汉)研字[2017]64号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既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指导研究生科学制订个人培养计划,规范研究生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研字[2017]34号)要求,研究生培养方案上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经研究,定于6月2日,举行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条件与评估要求,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结构要求,认真梳理学科(领域)核心知识体系,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分类培养课程体系。

2.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统筹设置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充分体现学科内涵和学科前沿,构建以提升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突出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依据国家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或学位标准),紧密围绕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构建以提升知识迁移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为目标,突出产学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4. 培养方案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进行汇报。请各学位授权点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单个学位授权点汇报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同一级学科下含博士、硕士的学位授权点,则一起汇报12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安排见附件。

5. 各学位授权点于6月1日上午12点前,将培养方案印制10份交至研究生院115室,汇报PPT发至指定邮箱:miaocug@163.com(第一组)和61678845@qq.com(第二组);PPT以“汇报序号+学科代码、名称”命名。

二、汇报提纲(主要围绕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

(一)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 与国际国内各3-5个一流学科进行比较,总结本学科在学分设置、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设置等方面的一般规律,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2. 与2014级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详细说明新旧方案在学分、课程及培养环节等方面的差异,比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分情况;

2)课程门数;

3)硕博课程贯通设置情况;

4)一级、二级学科课程设置情况;

5)本学院开设、跨学院开设课程设置情况;

6)其他培养环节设置情况,如学术报告,论文要求等。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 是否参照各专业(领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分,必修课等;

2. 与2014级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详细说明新旧方案在学分、课程及培养环节等方面的差异,比较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学分情况;

2) 课程设置;

3) 实践教学、案例教学课程开设情况;

4) 与职业资格相关的课程开设情况;

5) 其他培养环节设置情况,如学术报告,实践要求等;

6) 各专业实践基地的建设情况(省、市),是否签有培养协议,近三年基地的人才培养情况(每年基地实习人数、企业导师情况等)。

三、联系方式:

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

郑 蔚,电话:67885155; 王小龙,电话:67884110;

专业学位硕士:

苗 琦,电话:67884110; 许 峰,电话:67885156。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3日

附件:2017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汇报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