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派遣及户档托管事宜等。请各培养单位继续督促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尽快落实就业去向,认真核对就业方案,未就业毕业生请备注说明具体情况。5月29日前落实就业去向(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待就业等)并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的,纳入第一批派遣,5月29日-6月10日提交相关材料的,纳入第二批派遣(后续派遣)。对于离校前确实不能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学校不为其保留户口档案,请督促毕业研究生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具体事宜见有关通知(附后)。
二、离校手续办理、审核。毕业生离校审核系统将于6月1日—6月30日开放,请毕业生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电子离校系统”栏目,由各有关单位网上完成离校审核。各培养单位须在6月17日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按顺序排列与汇总明细表统一交至研究生工作部103室徐伟老师,以便于研工部完成终审审核。未就业毕业研究生请按要求审核登记并向研究生就业办公室(109办公室)提交相关毕业派遣材料(通知附后),以便及时进行离校手续各个环节的审核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
三、毕业鉴定。考取博士的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填写。各培养单位要督促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及时做好毕业鉴定工作。毕业生要认真、诚实地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须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各毕业班的班委会(或党支部)负责填写基层组织意见。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组织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定毕业鉴定中基层意见栏的填写内容。由班组长、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根据议定的结果填写基层组织鉴定。学院意见由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副书记填写,并盖学院党委公章。各培养单位毕委会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毕业生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四、毕业生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工作。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前还清借款的,可直接到学校中国银行柜台办理;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后一次还清的,可登陆中国银行网银系统自助还款;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后按照合同要求还款的,自行按照贷款合同要求,每月将规定金额存进与贷款关联的中银账户内,银行自行扣除即可。
五、离校财务手续办理流程。
1、缴费方式
学生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简称“网上缴费”)进行查询学费缴纳及欠费情况。通过校财务处主页http://cw.cug.edu.cn/xin2011/或直接进入http://pay.cug.edu.cn/xysf/进入网上缴费系统,登录用户名即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含末位英文字母大写)。系统登录后,请在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完成网上缴费的毕业生,两天内可以完成学费、住宿费离校审核。财务处将统一打印票据,并发放至各学院。
2、研究生财务借款
毕业生如果有未还借款,须先到财务处会计科报账或偿还借款,方可完成毕业离校审核手续。2014级研究生从6月1日开始不能再办理借款业务,考虑到2015级有一部分学生提前毕业,2015级研究生6、7、8三个月暂停办理借款业务。若情况特殊,必须办理借款时,须提供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未提前毕业的证明。各位同学可通过财务处主页“数据查询”——“项目”中的“个人借款及科研票据”查询(http://172.16.0.2/Project.aspx),借款冲账和报销手续请在报账大厅会计科办理。(注;如借款存在疑问请持本人证件到财务处报账大厅12、13号窗口进行咨询)
确实无借款记录,毕业离校手续未审核通过的,请到报账大厅13号窗口填写《2017年6月研究生毕业离校借款情况登记》表格,便于定时导入离校系统审核。
六、党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请各学院(课部、所、实验室)根据学校组织部、保卫处的安排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工作,保证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组织部要求,6月12日前将尚未归档的毕业生正式党员材料报组织部统一归档;转出校外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由各学院派专人负责,于6月12日前到档案馆归档并做好记录。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团组织推优表、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复印件、政审材料、党员和群众意见、公示、表决汇总表、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入党志愿书》,预备期满半年以上的应归档《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组织部将于6月13日-14日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月15日至20日,学校保卫处户政科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已借用户口的毕业生,应在6月10日前归还户口底页。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期间,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外借。迁移证领取时间:6月26日,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领取。办理地点:保卫处户政科:联系电话:67883117
七、毕业典礼。学校预计于6月下旬举行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起举行),典礼结束后在弘毅堂举行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为博士毕业研究生、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的学位授予仪式。各培养单位届时要按照研究生院的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证件发放和领取。研究生院将于6月26日把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并已交清学费、住宿费、办完了离校手续(毕业登记表、离校手续单、就业派遣相关材料等)的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下发到各培养单位,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好各证件的发放和领取工作。
十、归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材料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档案馆的安排(7月4日)在规定时间进行归档(毕业研究生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6月5日前交予档案馆归档,并与档案馆做好交接手续)。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