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处 作者:发稿时间:2017-09-13 09:15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16号)规定,自2011年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不提供网上查询”。为确保在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开始前,学历电子相片及时、准确地链接上网,请2018届毕业生务必准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此次图像采集,以后将不安排在学校内的集体补采。

    一、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时间:20171030号(星期)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 校工会一楼大厅(校医院旁边、研究生院办公楼对面);

3.参加人员:所有拟在20186月或12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双证研究生)

    4.注意事项: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否则将无法参加图像采集。

   5.拍摄时间安排:

  

时间

院系(所、部)

9001030

地球科学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艺术与传媒学院、计算机学院

 

10301130

工程学院、环境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外国语学院

 

13301500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含双证MBA)、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珠宝学院、体育课部

15001630

数学与物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含双证MPA)、资源学院、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重、教育部长江三峡地质灾害研究中心、地质过程矿产资源国重、地质调查研究院、海洋学院

    二、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此次集体图像采集的研究生:

1.请参考《关于无法参加毕业生图像集体采集解决方法的说明》(附件1),自行前往新华社采集。

2.采集完成后,按照《非集体采集毕业照片上传流程》(附件2)的要求,进行照片的上传和上交。

请同学们安排好时间,并互相转告,以免错过图像采集时间,无法进行网上学历信息认证

附件1:   无法参加毕业生图像集体采集的解决方法.docx

附件2:    非集体采集毕业照片上传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