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督促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业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01-24 14:23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地大发[2017]33号)文件要求,硕士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博士生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请有毕业意愿的2011级博士(含同等学历博士),2013级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历硕士及2012级单证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把握好时间节点,抓紧时间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