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6级硕士研究生可在3月5日-15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各培养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2016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后于3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115)。
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重要说明:
1. 上报的名单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的形式上报;
2.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注意:2018年6月及12月毕业的研究生皆为2018届毕业研究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需使用2018年当年的编制或用人指标、户口指标;
3. 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对学生成绩,申报提前毕业的学生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满足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4. 硕博连读与直博学生不能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5. 学制2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申请2年毕业;
6. 各单位须向培养处交纸质文件及Excel电子报表(电子报表包括“2年毕业名单”、“2年半毕业名单”)。
联系人:苗老师,郑老师 电话:67884110,67885155
附件:
2年毕业名单.xls
2年半毕业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