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的通知

来源: 作者:苗琦发稿时间:2018-03-02 10:35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2016级硕士研究生可在35-15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各培养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2016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后于3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115)。

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重要说明:

1.   上报的名单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的形式上报;

2.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注意:20186月及12月毕业的研究生皆为2018届毕业研究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需使用2018年当年的编制或用人指标、户口指标;

3.   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对学生成绩,申报提前毕业的学生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满足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4.   硕博连读与直博学生不能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5.   学制2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申请2年毕业;

6.   各单位须向培养处交纸质文件及Excel电子报表(电子报表包括“2年毕业名单”、“2年半毕业名单”)。

联系人:苗老师,郑老师   电话:6788411067885155

附件:    2年毕业名单.xls         2年半毕业名单.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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