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优化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就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1、资格考核:进入硕博连读第3学期学习的2018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2、中期考核:进入博士阶段第3学期的2018级博士生。
二、考核程序
1、本次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管理办法(修订)》(中地大(汉)研字[2015]25号)执行(附件1);
2、本次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在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院将派督导员督查考核过程。
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一周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研究生院。
3、考核结果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12月7日前向教学管理科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院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
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表》作为重要归档材料,交研究生院归档(纸质档);
③《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4、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结果由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批准后发文公布资格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分流处理
1、已通过考核的,可继续博士的学习和研究,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2、凡延期重新考核的博士生,须顺延推迟申请论文答辩,顺延时间与推迟考核时间一致;
3、中止培养的博士生,按下述有关情况处理:①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经研究生院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转为相应年级硕士生培养;②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4、考核不通过或自愿转为硕士生培养的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硕博连读(直博)生转硕申请表》,办理相关转硕手续后交至教学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1、在考核过程中,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导师的重要性。通过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须占用导师2020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招生学科、方向等须与《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工作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苗老师,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