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通知

关于2024年下半年(秋季)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实施课程互选和学分认定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9-06 15:35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关于实施课程互选和学分认定的管理规定》(中地大研发〔20218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培养创新人才,打通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含实践教学)的壁垒,充分实现本研融合,实施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优质课程互选互认。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互选及学分认定适用范围

1. 本科生面向四年级学生,所选研究生课程为研究生专业课程。

2. 本科生选修的研究生课程经学院认定可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课,不能替代培养方案内专业课的可记专业选修课学分。

3. 跨学科录取或有学习需求的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学科相关本科课程。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二、课程互选流程

1. 2024911日前,研究生选修本科课程,学生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至培养单位审核并存档,913日前由各培养单位报送有意向选择本科生院优质课程的学生信息至研究生院。

2. 入选--贯通培养计划的本科生由研究生院将入选学生学籍信息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分配选课登录学号。

3.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po.cug.edu.cn)进行选课,选择学生身份登录新的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4. 研究生课表详见研究生院主页《2024半年(季)研究生排课信息及选课必读》附件(网址: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05/6772.htm)。(注:开课后请选课学生关注研究生院主页调课查询,详见:http://epo.cug.edu.cn/open/Lesson_TTBView.aspx,了解所修课程的实时动态)

5. 本科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网上选课系统进行选课,未经网上选课而旁听的课程,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凡已完成网选的课程,最终审核通过的成绩纳入本科生主修成绩单,并参加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课程总学分数不能超过10个,--贯通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10学分限制。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客观原因(不含出差)确实无法参加课程考核,请在课程考核前完成缓考手续办理。

6. 通过--贯通培养计划、推荐免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的本科生,本科阶段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可转入研究生学籍。

7. 本科生增(退)选课课程须在每门课程开课2周内自行进入自己的选课系统中的选课管理进行增退选操作。选课学生需自主查询个人学期课表检查是否选课正确,如发现有误,及时调整,逾期研究生院将不再办理增退选手续。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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