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就2024年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申请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级双证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2017级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2019级双证硕士研究生、2019级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仅学位论文尚未完成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准予结业。
三、申请流程
1. 拟申请结业研究生须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时提交2张新华社采集的蓝底学历照片(双证研究生如未参加新华社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请自行前往当地新华社采集;申请人提交的纸版照片应与本人学信网学历照片相同,同版电子照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单证研究生无须提交)。
2. 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6月6日16:00前报送《培养单位研究生结业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结业申请表》、申请人纸版蓝底照片2张(新华社采集、双证研究生,同学信网学历照片)至研究生院。
3. 未按时提交结业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结业申请,研究生院不再受理。
四、其他
1.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可向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申请1次学位论文答辩。若答辩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收回结业证书(双证研究生),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含学籍异动休学等状态)应以毕业、结业或退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见附件3、《研究生退学离校手续单》见附件4)方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3.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由各培养单位审查核实,将拟退学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去电或发函告知其退学预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6月6日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