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助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学校资助博士生短期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9-02 11:29浏览次数:

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201945,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博士生

2.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国外高校学习生活;

3.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有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潜力;

4.英语等外国语水平较高,能无障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5.联合培养的研究内容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原则上应依托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属于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研究。

6.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1.联培项目资助强度为3.5//次,资助周期一般为3-6个月,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补助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等),包干使用。

2.鼓励培养单位和导师配套资助资助周期适当延长

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窗体顶端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联合培养申请管理,按照申报类别选择学校资助短期联培,按步骤完成网上申报,并上传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的扫描件,导师系统审核

2.申报时间截止2024914日下午17:00逾期不补报。

3.培养单位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对申请人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真实性审核,重点加强对申请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择优推荐公示无误后,918完成学院系统审核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资助的博士生资助期间到毕业前取得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

理工科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T2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T3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珠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T4学术论文2篇。

2.获资助博士生提交出国联合培养总结报告,由导师对回国学生进行考核。若未达到考核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需退还相应资助经费。

3.当年度已经获国家资助,不能申请此项目。

咨询电话:张老师 027-67885155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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