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9】45号,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博士生;
2.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国外高校学习生活;
3.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有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潜力;
4.英语等外国语水平较高,能无障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5.联合培养的研究内容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原则上应依托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属于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研究。
6.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1.联培项目资助强度为3.5万/人/次,资助周期一般为3-6个月,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补助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等),包干使用。
2.鼓励培养单位和导师配套资助,资助周期可适当延长。
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窗体顶端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联合培养申请管理,按照申报类别选择“学校资助短期联培”,按步骤完成网上申报,并上传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的扫描件,导师系统审核。
2.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
3.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对申请人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真实性审核,重点加强对申请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择优推荐,公示无误后,于9月18日完成学院系统审核并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资助的博士生从资助期间到毕业前取得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
理工科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T2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T3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珠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T4学术论文2篇。
2.获资助博士生提交出国联合培养总结报告,由导师对回国学生进行考核。若未达到考核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需退还相应资助经费。
3.当年度已经获得国家资助,不能申请此项目。
咨询电话:张老师 027-67885155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