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大(汉)研字[2015] 0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要求和处理办法按《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研字[2011]69号)文件精神执行。请各位研究生认真撰写论文,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写作。
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实施。
三、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博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4.200.86),下载《博士学位环节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所有程序,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涉密送审除将学位论文纸质本3份提交至学位办不再上传匿评和常评论文外,其他程序相同。
2.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等后续事宜。
3.博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意见,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字[2012]30号)文件要求处理。如博士学位论文的三份校外专家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但平均分低于75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报学位办。
4.受理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工作于3月2日启动,截止时间为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硕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
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学位办重点抽查前一学年度已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五、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所)应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或系)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并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报送表》于5月15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六、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2.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3.各单位于6月1日至6月9日期间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给出审核意见。
4.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授予决定及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学位办办理。
3.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照相,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2张2寸照片交各培养单位。
4.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务必在校内公开举行,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具体的答辩安排须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务必完善“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
6.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务必将电子文本送缴学校图书馆。
7.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需提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并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5月20日前汇总报学位办。
8. 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及学位申请等事宜一律在拟授予学位的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地大校办字[2013]27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