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守国家秘密,规范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号)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前定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密申请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尽量不涉及国家秘密。
确需涉密的学位论文必须申请定密,且定密申请必须在论文开题报告前提出。
开题前未定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涉密。
二、定密申请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申请程序
1.在论文开题前,由学生和导师根据论文产生的主体和背景,提出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填写《国家秘密定密审批表》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属学院(单位)审核。
2.学院(单位)根据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导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情况,对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论文的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学院(单位)汇总后填报《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送学位办。
3.学位办汇总后报学校科技保密工作小组审核。
4.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定密。
(二)管理要求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制作、送审与评阅、开题与答辩以及档案管理等,须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号)规定。
三、材料提交
1. 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秘密定密审批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定密依据等证明材料,如涉密项目的合同,相关行业保密法等;
2. 学院(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签字盖章)。
3. 表格下载: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学位—学生专用答辩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材料。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定密申请截止时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学位办受理学院汇总材料的截止时间: 9月27日。
学位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