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必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盲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1.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提交盲审前均须通过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完成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完成预答辩后将该登记表交培养单位存档。预答辩须在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盲审前一个月完成(要求2月25日之前完成预答辩)。
2.完成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申请。盲审申请由导师审核通过后,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方可受理。不受理线下申请,逾期本学期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盲审申请。
3.通过盲审后,博士生答辩环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提交审核清单见附件1所示。
4.答辩前,研究生需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
(2)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论文修改情况表;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4)《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研究生基本情况、课程成绩单、学术成果、导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等部分;
(5)答辩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5.博士生答辩现场直播
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生(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除外)均需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内网络直播,无故不直播者答辩无效。具体直播操作方式和要求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网络直播相关工作的通知》。
6.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要求:
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博士生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和查重论文后,须导出本人的学位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培养单位。
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出地址: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位”子菜单—>毕业学位—>学位申请信息管理,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该页面右上方“导出”按钮导出“博士学位申请表”。
培养单位和分会受理博士生学位申请后,须进行如下审核工作:
(1)学术成果条件审查:达到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中学术论文发表状态应正式刊出或在线出版且有DOI号可网上查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其学术成果要求的省部级奖励必须是科研成果奖。
(2)学术成果相关性审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3)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博士学位论文经查重检测符合规定要求。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
1.实行硕士学位论文全盲审制度。硕士学位论文全盲审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执行,全部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盲审。
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硕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硕士学位系统操作指南汇编”在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不受理线下申请。
3.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成绩审核和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学位论文审核包括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由导师与培养单位共同负责。
4.申请学位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学术成果要求审核及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培养单位及分会根据本单位规定进行学术成果审核,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须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定密、研究与制作、送审与评阅、开题与答辩以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务必严格遵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地大研发〔2024〕60号)文件规定。
2.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位办组织实施,涉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学位论文抽检相关规定,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解密后,将被重点抽检。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规范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集中开题。按照《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文件要求,应以学科或专业方向为单位组织集中开题,每年分学期组织2-3次集中开题。各培养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硕士集中开题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学位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院长或分会主席、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或系)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开题、盲审与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方案。
2.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负责审批,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3.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委员会,在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涉密学位论文,联合培养、定向委培、同等学力、少骨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重点审核,审核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博士生学术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4.加强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要求在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开题小组、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中均至少包含1位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重点把关审核博士学位论文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对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5.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答辩前须张贴答辩公告并提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
6.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等事宜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归口管理。因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7.进一步压实分会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
各分会须对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具体包括:
(1)盲审平均分或评阅平均分或答辩委员会总体评分低于75分的学位论文;
(2)提出学术争议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的学位论文;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情况;
(4)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15%;
(5)重点审核以下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少骨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定向委培、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等;
(6)其他需重点讨论的情形。
8.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分委员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研究生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或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要求
1.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3月1日开始,研究生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启动博士、硕士盲审申请工作;
(2)3月25日,截止受理本学期各类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培养单位截止受理本学期硕士盲审申请。
2.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6月9日前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和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4.各分会须于6月10日前将分会会议纪要、学位授予决定及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具体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2。
5.学历教育(双证)研究生务必根据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照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所在单位通知),获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照片。非学历教育(单证)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2张小2寸蓝底照片交各培养单位,并将同版本电子照片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
6.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通过答辩后所有研究生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的有关内容,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打印核对无误后签名提交学院存档。
7.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的最终电子存档文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封面样式及排版、印刷,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下载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论文格式),归档的学位论文需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组成编在中文摘要之前,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
附件1: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审核材料清单
附件2:XX学院2025年上半年报送材料清单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审核材料清单
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应提交以下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复核并审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博士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及论文修改情况表;
2、学术成果原件;
3、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4、答辩公告完成情况审核: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提前一周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答辩信息公告。
同等学力博士生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提交相应附加材料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