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学位字[2014] 4号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在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应到委员25人,实到委员22人。会议由王焰新主持。会议审定了2014年下半年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听取了学位办关于学位申请总体情况的汇报;表决了控制系统与工程、环境规划与设计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点;认定了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会议讨论了对超过规定学籍人员在学籍库中全部清零的问题;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和湖北省学位办论文抽检文件及论文抽检情况;会议通报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两个文件,并讨论评估工作有关事项;会议讨论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等两个文件。
一、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处长殷坤龙关于2014届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基本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授予经补考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李阳等75人学士学位。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吕国斌汇报了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基本情况。会议同意授予赵春林等837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其中管理学326人,工学394人,经济学39人,文学8人,法学12人,艺术学58人。会议建议将“授予基本条件”第(1)条中“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均达75分”改为“三门学位课程每门成绩均达75分以上”。
二、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副处长张俐关于201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总体情况的汇报,地球科学学院等1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情况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情况的汇报。
与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材料,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2014年下半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总人数为484人。其中博士学位75人(含5名同等学力博士学位和3名留学生博士学位),包括工学40人,理学24人,管理学8人,法学3人;硕士学位409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13人(含留学生硕士学位4人),包括理学1人,工学5人,管理学3人,文学1人,经济学1人,法学1人,艺术学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2人(含工程硕士学位2人,MBA专业硕士学位20人,MPA专业硕士学位9人,会计硕士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62人(含工程硕士342人,MBA专业硕士学位3人,MPA专业硕士学位17人);高校教师硕士学位2人。
与会委员一致认为,今后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第一、申请学位时提交的学术论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第二、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结合“学术卓越计划”,梳理完善博士生培养的一整套管理制度规范,实现博士生培养的“流程再造”和“质量提升”;第三、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应更加明确,如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博导,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必须是博导等。
三、会议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自设控制系统与工程、环境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
四、会议讨论并认定了2014年引进人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经与会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同意增聘丁华锋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五、会议讨论了对超过规定学籍人员在学籍库中全部清零的问题。经与会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同意2007级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在2014年下学期末仍未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学籍库中全部清零。
六、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和省学位办论文抽检文件及论文抽检情况。通报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湖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鄂学位[2014]12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中地大(汉)研字[2014]64号)等三个文件精神。通报了我校2011~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2011--2013年分别抽检博士学位论文10篇、17篇和20篇,占博士学位授予数的5.2%、8.1%、9.4%,覆盖了所有的博士学科点。2012年有1篇博士论文1位专家评议为不合格,是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通报了2014年湖北省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论文名单,我校有11篇博士学位论文和25篇硕士论文入选。
七、会议通报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两个文件,并讨论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报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2014]1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4个文件精神,介绍了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将与地大北京一起开展,共同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经与会委员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撤销农业资源与环境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意撤销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八、会议讨论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委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征求全体委员意见后,提交校务会审定,通过后行学校公文发布实施。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