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校召开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布置会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09-11 14:41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9月10日下午,在行政楼520会议室召开了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布置会,来自资源学院、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等9个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张宏飞主持。

张宏飞首先解读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并对我校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对应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一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对应调整申请书;三是明确了工程硕士各领域填写对应调整申请书的负责人和资源学院牵头填写地质工程领域对应调整申请书;四是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应于9月2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的对应调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