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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第一轮评审总结及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5-22 14:39浏览次数:

 

(通讯员 王小龙 张妍 朱亚玲 摄影 王斯韵)5月19日,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第一轮评审总结及工作推进会在物探楼222会议室举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各牵头和参与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各学位点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研究生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赵葵东主持。

 

研究生院副院长成中梅介绍培养方案第一轮评审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布置。他指出,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及质量保障节点目前已经完成了培养方案修订的第一轮评审,研究生院聘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了函评,经综合评定培养方案20个为优秀、51个为良好、11个为不合格。下一步各学位点、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研讨论证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可行性建议以及研究生院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修改,切实提高培养方案质量。会议还布置了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和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赵葵东指出,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和纲领性的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落实培养环节的根本依据,也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正是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非常重要的一环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究生院扎实做好顶层设计,各培养单位、学位点发挥主体责任,按照“遵循规律,确保先进,注重内涵,强化特色”的基本原则,夯实“三融三跨”人才培养模式,高质量推进修订工作,各培养单位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完成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体现新一轮培养方案的先进性、系统性、交叉性。

据悉,为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此次全面修订了16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34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14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了新增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交叉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第一轮函评评审共收到47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校外专家的398份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