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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5-06-26 08:32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试点情况和工作总体安排,决定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推进研究生“1+5(创新+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研交流,科学制定实施细则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附件1)和工作培训研讨情况,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学位类型(学术/专业)和培养目标,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开展广泛的调研,科学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2.基本规范要到位,必须明确:1)评价对象与周期:适用研究生范围(年级、类型)及评价周期(学年/学期);2)评价指标:将“创新”和“德”、“智”、“体”、“美”、“劳”各个评价指标和观测点具体化,明确标准、数据来源以及计分方式与权重;3)组织与程序:包括工作组织以及材料提交、多元评价(自评/小组评价等)、结果认定与公示、申诉处理等;4)监督机制:包括诚信承诺、内部监督及公示制度、弄虚作假惩戒等。5)评价结果应用。

3.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细则”于放假前(7月9日)报思政办朱老师,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送页请扫描与“细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humihua@cug.edu.cn。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暑期进行审核。

4.做好结果应用: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将是研究生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的前置条件。

二、认真推动,做好政策宣讲和实施准备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综合评价对提升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的关键举措。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组建专班,明确分工,确保高效推进,将综合评价纳入研究生培养整体规划,与思政教育、科学研究、日常管理深度融合,形成育人合力。

2.面向全体研究生、导师及管理人员,广泛沟通交流和宣讲,将综合评价的政策宣讲到位、流程介绍到位,9月30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并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天,为评奖评优评先做好准备。

3.工作推进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邮件(暑期)联系朱老师解决,027-67888772(开学后)。


研究生综合评价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工作落地见效,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