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学校认可的实践活动,为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选题和顺利完成创造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施方案》(地大学校办发〔2026〕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级和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组织管理
培养单位要履行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部署、审核、派出、监管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2025级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工作,填报《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1),明确专业实践起始时间、实践目标任务、必要的实践准备和考核要求、进程安排及各阶段的具体实践内容等,并交所在培养单位集中审核。
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审核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培养单位要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及时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开展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相关教育管理,及时处理实践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做好专业实践开展和安全工作。校内导师应积极推荐研究生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地质e站等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导师所承担科研课题的委托单位、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践单位等参加专业实践,保持与校外导师的有效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研究生实践指导、监督与考核。
三、专业实践考核评价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连同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培养单位要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按要求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
四、其他事项
1.请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办法,连同《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审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于2026年4月3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其中,电子版请按照“培养单位名称+202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方式命名。
2.请培养单位同时组织填报《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按“培养单位名称+2024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完成情况”的命名方式,于2026年4月3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3.对2024级未完成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原则上要参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4.附件在QQ工作群下载
材料接收:王老师
联系电话:67884110
电子邮箱:wxl@cug.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