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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5-05-12 21:35浏览次数:

中地大(汉)党研字〔2015〕03号


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毕业研究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大力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研究生,鼓励优秀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促进毕业研究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努力进取、奋发成才,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中第三章的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三、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本人申请,基层组织(班委、团支部、党支部)推荐产生人选。

2.单位评审。各培养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原则上应遵循民主评议和学院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审定、公示的程序进行(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学校公示。经各培养单位研究评选出初步人选,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最后由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定批准。评选结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三天。

四、评定时间

1.5月12日—5月28日基层组织推荐。

2.6月1日(周一)前,各培养单位完成评选工作。各单位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电子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研究生工作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工作部103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cugygb@163.com

3.6月5日(周五)前研究生院审核完毕并上报学校。

五、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报送,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

2.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各培养单位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中国梦”、廉洁教育、学术诚信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毕业生教育。

六、相关说明

1.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委培、定向毕业研究生只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将对历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跟踪和回访。

2.对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毕业生,因毕业前主动违反就业协议行为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电话:027-67885157,电子信箱:cugygb@163.com。

特此通知。

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及附件下载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参考条件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