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实践育人质效,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专业实践过程管理和企业导师培训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全周期管控机制
1.抓实思政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培养单位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实践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安全保密教育等。要会同实践基地(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敦促实践基地(单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实践基地(单位)和培养单位须共同制定翔实、可操作的实践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完善台账管理,实地走访督导。培养单位要围绕协议签署、保险落实、日志完成、到岗情况、导师指导、思政建设等开展全面自查,精准掌握学生实践履职、学业进展、思想及安全等状况,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整改。常态化开展实践基地(单位)走访核验,重点对高风险岗位开展实地检查,评估安全生产、食宿保障及岗位匹配情况。定期组织校内外导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交流,协调解决研究生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每学期应至少参加1-2次实践学生相对较多的实践基地(单位)走访。
3.开展协议排查,落实补签闭环。培养单位要全面排查在外实践研究生联培协议签署情况,对尚未签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书》的,须指导研究生限期完成补签并交培养单位妥善保管。
4.有序组织考核,规范材料归档。培养单位要按要求有序组织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及实践材料归档管理,注重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加强实践日志、实践报告、成果佐证等材料的审核。
5.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示范引领。培养单位应及时总结实践成果,加强典型事例宣传,打造实践活动品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培养单位对专业实践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二、强化企业导师培训,夯实校企导师协同育人职责
1.有组织开展企业导师培训。相关培养单位本学期须至少组织1次企业导师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企业导师岗位职责、导师行为准则、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入企实践指导规范与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生产教育、校企导师协同育人经验交流等。可采取校企导师专题研讨、校企导师工作坊、入企实践交流座谈会等相对集中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务求培训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导师的指导能力和育人水平。相关单位年度企业导师培训计划和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2.落实校内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校外导师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结合实践方向通过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专题组会,审阅实践日志与阶段性成果,及时纠偏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强化校外企业导师协同育人职责。校外企业导师须随时掌握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业务与行业规范指导,客观评价研究生实践表现,参与实践考核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过程管理等。
4.促进实践与学位成果有机结合。校企导师应依托产业企业一线实际问题,共同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选题、开题、中期考核、论文撰写等关键环节指导,鼓励研究生以专业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5.加强源头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校企导师如发现研究生实践期间存在安全隐患、心理危机、岗位错配等问题,应及时互通信息并报送培养单位,协同开展干预处置。
三、明确研究生实践纪律与履职要求,提高实践质效
1.严格执行实践计划。研究生须严格执行经学校专业实践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实践计划,不得擅自更换实践单位、岗位,不得无故中断、缩短实践周期。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实践单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范、知识产权与保密纪律等,按要求购置相关保险。如遇安全隐患、心理困境、岗位重大变动等问题,须第一时间报告校内外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
3.规范撰写实践日志。研究生要定期向双导师汇报实践进展,在实践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12篇专业实践日志,如实记录岗位实操、技术调研与学习感悟,严禁敷衍应付、事后补写拼凑。
4.按时参加实践考核。研究生实践结束后要按时完成实践报告撰写,整理提交成果支撑材料,按培养单位要求参加实践考核。考核及格及以上方可取得学分,获得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及毕业申请资格。实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认定学分,不得参加答辩及申请毕业。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质量管理与评价处将协同对各培养单位专业实践质量进行监督,对积极推动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且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培养单位给予适当表彰,对管理缺位、流于形式的单位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质量管理与评价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