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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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9-18 10:54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突出研究生分类分层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求,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矢志创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学科特点、研究生结构和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特构建“1+5”模型,即“创新+德智体美劳”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就开展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试行)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研究生综合评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着力点,落实“思想引领、价值塑造、学术提升”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合理地反映研究生综合素质,引导广大研究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二、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合理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结合实际设计本单位关键评价指标、准确列定评价具体指标,突出单位和学科学位点特点,严密组织、推进试行工作。

2.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将用于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类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计划从2025年起将研究生综合评价设定为评奖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2024年的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到“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学业助学金”的评选中。

3.强调诚信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评价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对评价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鼓励师生通过正规渠道举报违规行为。

4.鼓励各培养单位在试行过程中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收集反馈信息。反馈意见将作为评价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定期汇总并分析反馈意见,对评价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5.各培养单位试行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反馈,可随时联系研工部办公室68788772朱老师邮箱:zhumihua@cug.edu.cn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