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地大研发〔2024〕46号)文件精神,培养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基地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数据将用于对联培基地的动态监测,并作为周期性考核、期满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连续2年未按时报送的予以撤销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建设。
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年度统计表》的填报工作。于2025年3月24日前提交1份纸质版年度统计表(学院签字盖章)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老行政楼406),电子版发送至ypyc@cug.edu.cn(命名方式:学院名称+基地数据年度统计)。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