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和做好疫情防控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2-26 16:49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快落实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举措,新学期伊始,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双校区正常教学秩序,打造严在地大教风学风。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期间的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

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进一步严肃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严在地大”的校风、学风和教风,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我校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强调如下几点:

1、教师应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安排教学管理,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坚决保证双校区教学的稳定秩序。

3、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需要请人代课或调课的,必须事先向培养单位申报、并经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后方可实行。

4、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内深入开展课程教学纪律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严肃课程教学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程纪律。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与适当的批评。

5、各培养单位须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课程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处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中存在的问题。对缺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数1/3或缺考的学生,教师应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全面启用课程论文查重检测系统。

6、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二周内(在学期最后一周完成考核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给出考核成绩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成绩,任课教师必须打印《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记分册》,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任课教师必须将纸质记分册、学生答题试卷(附“考生签到表、试卷AB卷”)或课程论文交各开课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

7、研究生院与各培养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纪律随机检查。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57),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与后果,认定A级、B级和C级。《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书》记入教职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评优、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聘任等的依据。

二、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期间的疫情防控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培养单位和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特别是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教育教学考勤登记及追踪制度》。

2、坚持主动报告原则。师生在上课前,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要求主动报告,禁止师生带病进入教室和实验室。

3、坚持课堂考勤制度。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课堂考勤和考勤台帐记录,特别要记录好上课期间学生的缺勤、早退、请假及其原因。

4、坚持因病缺课缺勤追踪制度。对于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除已做健康监测上报的学生外,任课教师要及时启动追踪机制,了解学生缺课缺勤的可能病因,及时报告给研究生院专门联系人。

5、坚持常态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接到报告或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中断上课,按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快速报告和处置。

6、任课教师应为因疫情原因不能随堂上课的学生提供实时或非实时线上教学。

7、课程负责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前建好课程QQ学习群,邀请学生及时加入课程学习群。所有任课教师应为疫情形势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前做好随时由线下教学转为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

2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