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发[2019]26号)文件的精神,现就即将到达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申请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4级双证博士研究生、2016级双证硕士研究生、2015级单证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2014级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仅学位论文尚未完成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准予结业。
三、申请流程
1.拟申请结业研究生须于2021年6月10日前,在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院系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交于所在培养单位,同时提交2张新华社采集的蓝底毕业照片(如未参加新华社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请自行前往当地新华社采集,纸质档交予培养单位,电子档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单证生无须提交。)。
2.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16:00前将《培养单位结业汇总表》(附件3)、学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照片2张,提交至研究生院405室。
3.未按时提交结业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结业,研究生院不再受理其结业申请。
4.申请结业并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对双证研究生发放结业证书,单证研究生因无学信网学籍数据,故无结业证,可开具学习证明附成绩单。
四、其他
1.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可向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申请1次学位论文答辩。若答辩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在向学校上交结业证书后,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到达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应以毕业、结业或退学(退学申请表见附件2)方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结业、毕业或退学等相应手续者,由学校作退学处理。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