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12-20 19:58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生寒假时间为2022年1月9日—2月19日,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使广大研究生渡过一个祥和、愉快、充实、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寒假前,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每位研究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附件一,请培养单位妥善留存),做好研究生的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及自身安全防范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研究生的法纪意识、安全防范意识。

二、切实加强研究生寒假留校把关审批。放假后无法在一周内离校的学生,须提前填写《寒假留校审批表》(附件二),载明申请留校事由及导师意见,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地大学校办发〔2021〕64号)要求,从严审批研究生寒假留校。各培养单位在审批时应充分评估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寒假期间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承受力,统筹科研任务需要和研究生心理健康与安全稳定需要,加强人文关怀,严格制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方案(包括留校研究生的外出请假销假、宿舍巡查、信息日送、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寒假留校研究生按照“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做好管理。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寒假留校期间须指定专人(老师)按照留校学生管理方案负责寒假期间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要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导师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研究生要给予特别关心。留校研究生规模超过10人的,原则上培养单位党委副书记须保持带班状态,不能离汉外出。

四、寒假留校期间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和项目的研究生,由导师负责安排其科研工作并解决生活需求,并负责寒假期间在学校的安全工作,包括宿舍、实验室、工作室的安全。无特殊原因,导师应安排研究生回家过春节。因其它原因留校的研究生,自己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因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等工作的,应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假期办公室值班和安全巡查等工作。寒假期间不安排任何学生活动。

五、留校学生实行相对集中住宿管理,2022年1月15日前学生按照统一安排调整宿舍,之后后勤部门将停止其他宿舍楼栋服务。假期学生如要进入原宿舍,需提前向培养单位报备后到后勤住宿管理部门办理。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留校安全承诺和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器具或加热设备,严禁使用任何违章电器,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对于已办理校外住宿但寒假在校园及周边活动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仍需将此类学生参照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做好学生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学生紧急联系人、住宿社区、房主联系方式),同步做好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工作。

六、请各培养单位将审批通过的留校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并附本单位寒假留校学生管理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汇总备案,纸质版需学院主要负责人(书记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lijl@cug.edu.cn

研究生服务管理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部:67883110  研究生院:67885151

后勤住宿:  67886401  后勤水电:6788378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