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课程教学纪律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2-10 11:32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快落实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举措,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新学期伊始,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双校区正常教学秩序,打造严在地大教风学风。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线教学及疫情防控,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课程线上线下教学和线下教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培养单位和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文件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教育教学考勤登记及追踪制度》。

2、坚持主动报告原则。师生在线下上课前,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要求主动报告,禁止师生带病进入教室和实验室。

3、坚持课堂考勤制度。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课堂考勤和考勤台帐记录,特别要记录好线下上课期间学生的缺勤、早退、请假及其原因。

4、坚持因病缺课缺勤追踪制度。对于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除已做健康监测上报的学生外,任课教师要及时启动追踪机制,了解学生缺课缺勤的可能病因,及时报告给研究生院专门联系人。

5、坚持常态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任课教师在线下教学过程中如接到报告或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中断上课,按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快速报告和处置。

6、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学校发生疫情后,根据情况和属地要求实施分区管理,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措施;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7、所有任课教师应为疫情形势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前做好线下、线上、线下线上同步教学等多手授课准备,并能做到无缝转接。如选课学生全部到校,此课程采用线下教学方式;如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等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此课程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方式,到校学生现场授课,未返校学生使用“雨课堂”或“超星”教学学习平台线上授课;如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应提前与本培养单位联系制定预案,可采取线上授课或调整上课时间。

8、学校公共教室电脑安装了“雨课堂”和“超星”教学学习平台,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超星或雨课堂中二选一实施在线教学(若确有需要也可与学生沟通后选择其他平台进行授课)。两个教学平台已与选课数据对接,教师登录后可查看教学班内学生信息。任课教师应提前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随时做好开展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或完全线上教学的准备。

9、课程负责人必须在开课前建课程QQ学习群,邀请所有选课学生及时加入课程学习群,及时交流、公布教学平台、发布学习资料和教学大纲等。课程群号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学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课程QQ群号。

10、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应认真做好线上授课调整安排,在教学平台上设置好课前、课中、课后各教学环节准备,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保障课程教学和学习质量。学生应实名进入已选课教师建立的学习群,按照要求参加线上学习,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11、各培养单位要深入了解教师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任课教师建立QQ学习群,指导任课教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准备;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要加大课程教学质量督导力度,确保课程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开展线下教学的任课教师应提醒和督促学生在教室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12、为保障正常高效使用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工作,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可加入以下QQ群:

研究生在线教学教师综合服务QQ群:641743868

超星教学在线服务QQ群:1022565631

雨课堂教学在线服务QQ群:772030861

二、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

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进一步严肃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严在地大”的校风、学风和教风,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我校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强调如下几点:

1、教师应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在课堂上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安排教学管理,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坚决保证双校区教学的稳定秩序。

3、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需要请人代课或调课的,必须事先向培养单位申报、并经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后方可实行。

4、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内深入开展课程教学纪律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严肃课程教学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程纪律。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与适当的批评。

5、各培养单位须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课程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处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纪律中存在的问题。对缺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数1/3或缺考的学生,教师应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强化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全面使用课程论文查重检测系统。我校研究生课程使用课程作业管理系统进行课程论文查重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中地大研发〔202120号), 各培养单位课程论文考核查重率已纳入学校研究生教育集体奖观测指标体系。

6、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二周内(在学期最后一周完成考核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给出考核成绩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成绩,任课教师必须打印《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记分册》,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任课教师必须将纸质记分册、学生答题试卷(附“考生签到表、试卷AB卷”)或课程论文交各开课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

7、研究生院与各培养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纪律随机检查。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57),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与后果,认定A级、B级和C级。《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书》记入教职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评优、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聘任等的依据。

8、各任课教师要依据不同学科和课程特点,结合各学科独特优势和资源,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和进课堂的有机融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要突出原文原著进入,注重介绍和阐释与学科专业知识有关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内容与思想,引导学生在学习学科专业知识过程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与认同。自然科学课程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育人立意和价值导向,引导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培育科学精神、掌握思维方法过程中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

9、各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切实贯彻和落实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做好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课堂教学是课程思政的主渠道,任课教师应将课程思政贯穿教学过程,做到“人人讲育人”“课课有思政”。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