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2-14 10:20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高水平项目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详细要求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请符合申报条件,有志于参加2023年国家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进行网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面向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职、定向、委培学生不在报名范围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请申请人登陆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进入联合培养申请管理,按照申报类别选择“CSC联培”,按照步骤完成网报,并上传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的扫描件。学生在系统提交状态显示“已完成”,导师和所在学院在后台审核通过,才算网报成功。网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上午12点。逾期不补报。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事宜

1.请申请人加入“2023公派研究生项目”QQ群,群号:315529312。请备注实名和学院信息申请加入,加入后请注明:姓名—学院—年级(联培/攻博),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