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5-26 09:33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开展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于615日之前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

网上确认流程:使用IE浏览器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要更新,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后提交,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每一项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若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请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

毕业生需核查自己的学制填写是否有误,若是今年毕业,却不在毕业生名单中,需立即联系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变更,以免造成毕业后逾期偿还影响个人征信等严重后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服电话:95593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于615日前前往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办理毕业确认登记。南望山校区办理地址: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东区老行政楼509);未来城校区办理地址:教学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

办理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请主动联系生源地资助部门或经办银行,询问具体还款流程及日期,根据经办银行实际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需于731日前向生源当地资助中心提出再贴息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降级、休学学生向当地生源资助部门说明情况,按当地政策办理延期还款。

3.具体还款流程及方法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查看,系统操作有疑问或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咨询热线95593

4.毕业后有意向前往国家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请关注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相关通知。

四、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或银行,以当地政策为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确认宣传告知工作,确保所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知晓还款确认工作,并督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于615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做好引导,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利用毕业确认工作环节对贷款学生普及征信及金融知识,告知学生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促进学生树立诚信观念、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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