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3-2024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9-01 12:41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同学:


根据上级单位和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相关要求,即日起启动2023-2024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其中,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我校已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本年度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申请流程


1.提前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下载APP。


2.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0日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学生申请后,经中国银行审核,后续学校进行入学确认后学生本人在中国银行APP签署合同,学生本人不再需要登记入学验证码。


4.中国银行审核通过后,将贷款拨至学校账户,学校财资部在扣除学宿费后,将贷款余额退至学校发放的学生中国银行卡中,具体退费事项可参看财资部发布的相关通知(https://cw.cug.edu.cn/info/1207/2842.htm)。


五、材料准备


以下材料用于上传中国银行APP系统,学校不另外收取,具体以APP内要求为准: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须手写);

3.如借款人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六、注意事项


1.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为线上签约的,贷款合同一年一签,不再是以前线下纸质签约时的一贷四年,如需续贷,请再次线上申请贷款,流程同第一次申请;往年已经签署纸质贷款合同的,续贷无需再次线上签约;


2.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时所填的金额为该学年需要贷款的金额,而非四年贷款总金额;


3.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无需还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经个人申请,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


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加入“地大研究生2023-2024校园地贷款”QQ群(群号:685138954),加QQ群验证信息为:“学号+姓名”,否则不予通过。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27-67886478或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27-87521659。

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