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11-21 17:52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优化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机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资格考核:2022级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第3学期)。

2. 中期考核: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含2021级同等学力博士、不含2021级直博生)及未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中国地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管理规定》(中地大研发〔202025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20号)及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制定考核方案,规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 在考核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重要性。

2. 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履行考核手续,完成考核流程。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系统首页《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系统操作指南》《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指南》。

3. 各培养单位应在112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委派督导员抽查考核过程,请各培养单位提前3天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研究生院。

4. 考核结果应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126日前向培养管理办公室提交《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附件1)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上报名单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考核结果与分流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 资格考核

资格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须在博士网报期间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通过并录取后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占用相关导师2024年度博士招生指标。

未参加资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通过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者,需填写《硕博连读转硕申请表》(附件3),按规定退还奖助学金差额,经研究生院批准,可转为同年级同专业硕士生培养。

2.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在3-12个月内给予第二次考核机会。

未参加中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阶段。

博士研究生最多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各培养单位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处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分会同意,可转为同一级学科下的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生培养;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可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作退学或结业处理。

 

 研究生院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