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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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11-15 15:31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直博生最长修业年限为9年。现对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7级双证博士(不含直博生)、2017级同等学力博士、2019级双证硕士、2019级同等学力硕士(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结束学业方式

1. 毕业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46月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可申请毕业。

2. 结业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46月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仅学位论文尚未完成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本人申请,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可准予结业。结业申请工作在20245月进行。

结业换毕业: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可向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申请1次学位论文答辩。若答辩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收回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3. 退学

预警对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经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查核实,予以退学处理。

三、预警工作

1.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告知预警对象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学业预警名单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并加强督促和指导。

2.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核查学业预警名单,并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敦促有毕、结业意愿的预警对象把握好时间节点,在20246月前完成毕、结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