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前定密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9-13 10:24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号)精神,本学期继续开展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前定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密申请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不涉及国家秘密。

确需涉密的学位论文必须申请定密,且定密申请必须在论文开题报告前提出。

开题前未定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涉密。

二、定密申请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申请程序

1.在论文开题前,由学生和导师根据论文产生的主体和背景,提出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填写《国家秘密定密审批表》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属学院(单位)审核。

2.学院(单位)根据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导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情况,对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论文的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学院(单位)汇总后填报《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送学位办。

3.学位办汇总后报学校科技保密工作小组审核。

4.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定密。

(二)管理要求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制作、送审与评阅、开题与答辩以及档案管理等,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的涉密论文认定程序,所有涉密论文在脱密次年100%送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监督审查。

三、材料提交

1. 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秘密定密审批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定密依据等证明材料,如涉密项目的合同,相关行业保密法等;

2. 学院(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签字盖章)。

3. 以上表格下载地址: 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学位—学生专用答辩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材料。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定密申请截止时间:925日,逾期不再受理。学位办受理学院汇总材料的截止时间:927日。


                                                                                          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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