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深入推进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优化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本次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现就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资格考核

1.考核对象:2020级硕博连读生(硕士第3学期);2020级直博生不参加本次资格考核。

2.考核程序:严格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管理规定》(中地大研发[2020]25号)(附件1)执行;

3.提交材料:

①《培养单位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②学生填写的《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表》(附件2)为重要归档材料,交研究生院归档(纸质档);

4.资格考核的考核结果与分流:

①考核结果由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批准后发文公布;

②通过者,须在博士网报期间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复试通过并录取后正式进入博士学习阶段;

③放弃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需填写《硕博连读转硕申请表》(附件4),在退还奖助学金差额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转为相应年级硕士生培养。

二、中期考核

1.考核对象:2020级之前所有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含学历博士及同等学力博士);2020级所有博士研究生不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2.考核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管理办法(修订)》(中地大(汉)研字[2015]25号)(附件5)中博士生中期考核相关内容执行;

3.提交材料:

提交《培养单位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纸质档和电子档(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注:学生填写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审批表》(附件6)纸质档由各培养单位留存,无需上交。

4.中期考核的考核结果与分流:

①考核通过者,可继续博士的学习和研究,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②个人申请延期或考核结果为延期重新考核者,须顺延推迟申请论文答辩,顺延时间与推迟考核时间一致,且下次考核将按照新博士生中期考核文件执行;

③考核结果为中止培养者,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应在12月2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研究生院将派督导员抽查考核过程;各培养单位需提前1周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研究生院;

2.考核结果应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12月30日前向教学管理科提交材料;

3.在考核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重要性。通过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占用相关导师2022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联系人:苗老师,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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