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答辩前需要完成培养环节的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1、请需要申请答辩的学生在培养环节需完成以下内容:

(1)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如发现成绩出来以后成绩单上的课程属性、学分与培养方案上的不一致,请以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并由学院及时反馈到培养处,毕业生可直接填在拟毕业学生名单的备注栏;(学生上报的书面材料主要信息应包括:学院、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学号、姓名、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属性及学分,成绩出来以后的课程属性及学分,申请如何处理,内容尽量简洁明了)。

(2)博士完成中期考核/资格考核,硕士此环节省略,中期考核纸质档材料交学院存档。

(3)在系统中完成学术报告录入,博士必须做报告3次,硕士必须做报告2次。(请注意是作报告不是听报告)。

(4完成开题(开题要求详见http://graduate.cug.edu.cn/article/476.html的(201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修订))。开题与答辩时间不满180天(6个月)的,开题视作无效,不允许申请答辩。(备注:开题报告最后一页签章页必须完成签章后扫描上传,博士还需同时按要求上传查新报告的所有签章页的扫描件,学院在检查了所有签章页上传无误后,按开题实际情况给予开题结果成绩,培养处会对所有开题结果为通过的学生,给予开题结果通过审核)。

(5)关于答辩专用成绩单,从2016年1月开始,要求打印一式四份,学院、培养处分别盖章进行双重核定确认。四份原件中一份交培养处存档,一份由学院统一交至档案馆存档,两份由学生贴至答辩评议书内,因归档要求及保证成绩真实有效性,四份原件不允许随意替换、裁剪、修改内容,必须为四份一模一样的原件。对于不按规定来操作的学生,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6)请同学们尽量早一点做答辩准备,例如计划在2016年12月进行答辩,请在2016年5月前将以上内容中的(1)(2)(3)(4)项完成(原则上最好在开题阶段就完成以上环节),学院将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拟毕业学生信息报至培养处: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生类别(学硕/专硕/学博/硕博连读)

中期考核/资格考核是否已通过(硕士该项不填)

开题报告是否已完成并完成扫描件上传(博士:查新签章页4页+开题报告最后一页签章页)

成绩是否已达毕业要求(依据为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

系统填报作学术报告次数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博士3次,硕士2次)

拟毕业时间(如:201606/201612)

备注(如有学时学分及课程属性错误请在此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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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范例:

范例:

范例:

范例:201612

范例:B00005应为学位课(32学时2学分)

备注:学生申请答辩的环节为 答辩资格报名(学生系统填报)----培养计划完成审核(培养处审核,审核完成的将显示“已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学位办审核)。

2、因培养工作涉及内容较为复杂和分散,故将学生普遍反映较多的几项工作安排以下集中受理时间以便高效开展相关工作,所有材料请在背面写上联系方式

(1)正常工作日中每月5、15、25日集中受理转导师及延期毕业事宜;

(2)正常工作日中每月8、18、28日集中受理成绩相关事宜,含博士文献综述录入等与成绩相关事务,培养处将收取所有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材料,再逐一处理;

(3)一般情况下每年3月、9月培养处将与学院一同开展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重点包括开题、成绩、学术报告、中期考核,为免耽误学生申请答辩,请同学们在进行开题时就自行做好以上各环节的自查及完善工作,有问题及时以纸质申请方式寻求解决,申请语言尽量简明扼要!量大时可以学院为单位办理。

(4)培养计划修改请学生与导师协商好以后,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框架下进行制定,培养计划制定好以后需要导师进行审核,纸质版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秘处存档,如需修改需导师撤销审核进行修改,需要注意培养计划修改后仍需要完善选课信息;培养计划只需要按照最低毕业的课程选课要求进行定制,实际选课在完成培养计划后多选的课程也会记学分,培养方案外的课程将记为选修课。

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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