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1-09 点击数:

各学院(所):

为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全面启动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就其中关于“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资助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14年度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派方案

1.选派原则

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因导师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而出国(境),参与国际知名学者的研究工作,或利用国外先进的研究设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留学期限

资助留学期限为3-6个月。

3.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4.资助内容

本项目将由研究生院与导师按1:1配套形式资助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生应获得导师的资助同意函。

二.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②申请人导师目前正在从事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项目,或申请人本人因论文工作需要到国外从事研究;

③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并有良好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⑤凡学校推荐申请本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如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本项目资助资格。

⑥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对于之前获得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而放弃资格的研究生,本项目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申请表》,《中国地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并将申请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筛选后,将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根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四、申请时间

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

学院报送材料到研究生院截止时间:2014年2月26日。

五、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究生院联合国际合作处指导留学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办法》执行。

如需要帮助,请和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67885155,6788515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4年1月9日

附件: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细说明

材料一式两份

顺序

材料内容

封面

中国地质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1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申请表

2

推迟答辩、毕业申请(如不需要,可不附)

3

国外大学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5

中国地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6

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博士阶段)

7

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清单及摘要)

8

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详细的国外导师介绍

11

国外留学学校和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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