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含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8 点击数:

 

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含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学校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推进地球科学领域国际知名研究型大学建设,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 建设项目2018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2017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即将启动。根据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中地大(汉)研字【2017】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含案例库)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项目为2018年立项的研究生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共31项)。

  (二)检查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检查,提出初步检查意见。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照各项目申请书提出的目标,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是否继续资助的意见。

  (三)材料要求

  1.各项目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即可,下同)。电子版请以“培养单位+中期检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2.原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

  3.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能反映项目阶段研究成果的材料,如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可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五份),也可附在中期检查表后。(课程项目网站建设需提供网站端口)。

  二、项目结题申报及评审

 (一)结题范围

  1.2017年立项建设的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

  2.2017年立项的及2014年-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结题验收表,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验收,提出初审意见。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情况和结题申请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再申报项目,3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育评优。

(三)材料要求

  ⒈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五份。课程与教材、案例库建设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论文、著作等。结题验收表电子版请以“培养单位+结题+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2.原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

  3.项目成果。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如出版的书籍、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等。项目成果请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五份)。

(四)材料收取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督促2017年研究生课程与精品教材项目及2014-2017年未结题的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结题总结、2018年研究生课程与精品教材项目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课程与教材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中期检查材料一起集中,于2019年5月13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406室),电子版材料以“培养单位+结题/中期+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请发至电子邮箱(13348876@qq.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885155。

  2.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结题纸质材料于2019年5月13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405室),电子版材料以“培养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发至邮箱106881111@qq.com,联系人苗老师,电话:67884110。

 

附件:

  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研究生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

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研究生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

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人员名单

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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