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结题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3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9]46号)和《教育部 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要求,考虑到疫情影响,现将今年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结题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获资助期满且达到结题考核条件的博士生。受资助的毕业博士生在毕业前需完成结题考核。

二、考核要求

获资助的博士生从资助期间到毕业前取得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中国地质大学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9】46号)第十三条的要求,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项,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项;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期刊分类中Nature、Science、Cell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T1其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2篇(A类);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1篇(B 类);或在T2及T3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T2期刊至少发表1篇(C、D类)。资助期为1年的,以上学术成果标准可减半执行。

《意见》指出,评价工作应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高校良好创新环境;《意见》还要求破除论文“SCI至上”和坚决摒弃“以刊评文”,重点评价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为落实《意见》精神,此次考核评审将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如果论文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高且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成果的数量可不再作要求。

三、考核方式

获资助博士生提交《优秀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汇总表》和《优秀博士创新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书》,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为简化考核程序,学校和培养单位不再组织集中结题考核,由导师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表里导师意见需填写对论文是否达到考核标准的具体意见并附上电子签名。

四、材料报送

要求在11月24日前完成考核,考核博士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优秀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汇总表》和《优秀博士创新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书》、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如果论文录用未刊出,请提供录用通知书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电子版。以上材料电子版本以“博士创新基金结题考核+学号+姓名+学院”方式命名发送ypyc@cug.edu.cn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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