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根据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各设岗单位申请,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各单位岗位指标已在管理系统中发布。研究生申请助管、助教、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工作及津贴发放事宜安排如下


一、岗位申请及聘用时间

1.申请时间: 2019年9月10日(周二)——9月18日(周三)

设岗单位聘用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起

设岗单位9月提交津贴发放记录时间:2019年9月24日(周二)前

三助岗位每学期集中申请一次,逾期将关闭三助系统申请通道,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如中途需更换助管、助教聘用学生,设岗单位管理员可自行开放申请通道。

助研岗位建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定后,在系统中先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确定岗位设置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津贴发放时间及额度,不要求从9月即开始发放。

2. 本学期的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月,一般为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每月底发放津贴,12月毕业研究生建议根据工作量提前发放并考核。


二、申请条件

1. 本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管、助教岗位, “本-硕-博”贯通培养的本科生可向导师申请助研岗位。

2.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硕士生)即将评选的“学校学业助学金”由学校投入和导师配套投入的助研津贴组成,导师须按本学年评定的级别标准予以配套,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硕士生)须承担导师安排的“助教”或“助研”等工作,请主动在系统中向导师申请相应岗位。

3. 上学期三助岗位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未参与考核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4. 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学期只能受聘一个助管或助教岗位,助研岗位不限。


三、申请流程

1. 研究生可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各单位招聘情况,或进入研究生院网站“奖助贷——三助通知”栏目:http://graduate.cug.edu.cn/jzd_/szgl.htm,获取各单位三助岗位招聘信息,主动联系、应聘。

2.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研工三助管理模块,完成三助岗位申请,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岗位申请表,其中:

① 助研将纸质申请表交往本人所在学院负责三助工作的老师;

② 助管、助教将纸质申请表交往设岗的学院或部门负责三助工作的老师。


四、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岗位职责

助研岗位职责:承担与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确定。

助教岗位职责:承担相关课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参加监考和评卷等工作。实验课教学助理须在实验前做好预习和准备工作、讲解和指导实验过程、批改实验报告等。

助管岗位职责: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设岗单位自行制定。

2. 聘有三助学生的各部门和培养单位,要对上岗人员加强安全及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每一个在岗研究生发挥作用,促进研究生通过承担岗位工作发展职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三助工作的资助育人功能。

3. 受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为10个小时,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创新实践能力、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岗位聘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岗位考核结果会记录在系统中,作为后期应聘岗位的参考依据。


五、注意事项

1.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

2.确保“三助”上岗研究生的正当权益,三助津贴发放后不得收回或重新分配,发放情况随时接受学校财务处、科发院、审计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

3. 津贴发放直接调用校财务处登记的研究生中国银行账号,如未绑定中行卡或中途更换,请在9月15日前,登录学校财务处“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cug.edu.cn/xysf/)“个人信息”菜单, 绑定或修改在武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卡,避免影响奖助学金和三助津贴的发放。

4. 研究生跨学院从事助研工作,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其余信息如岗位申请表、学期考核、津贴发放等纸质表格由本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三助工作的老师统一保管及报送。

5.经学校财务处提醒,本学期G13235开头的经费卡号不能用于发放助研津贴,请设岗老师注意。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资助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85157,邮箱:jianzhang@cug.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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