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冰倩 张健)为落实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任务要求,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研究生的先进典型,更好地激励研究生修身立德、敢于拼搏、乐于实践、全面发展,11月4日上午,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在南望山校区行政楼50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成中梅主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王甫、监察处副处长晋曦和来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家评审出席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成中梅介绍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情况,他指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从2017年开始,国家奖学金名额实行差额分配。以各培养单位基本修业年限内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为基数,将75%左右的名额按比例进行分配,由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获奖人;25%左右的名额作为公共名额,用于向培养质量较高的单位、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适当倾斜,由符合条件的全校研究生自由申报,在全校范围内产生获奖人。他强调,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意义重大,各位评审委员和各培养单位应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紧扣精准育人;三是做好研究生国奖等资助宣传,着力提高成效。
随后,研究生院资助管理科张健老师对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进行了汇报,包括今年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前期准备工作、培养单位评审情况、公共名额评审情况,重点学习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奖助制度的具体要求,强调完善质量评价机制,破除“五唯”评价方式。
最后,各位评审委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仔细查阅了来自各培养单位候选人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竞争全校公共名额的52位博士研究生、76位硕士研究生的申报材料。对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在经过充分讨论、严格审核后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并在现场统计、宣布评选结果。
本次评审会上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学生名单。包括学院名额及公共名额在内,全校共评选出43名博士研究生、135名硕士研究生,公示结束后,将由学校推荐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本次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会旨在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各培养单位积极推荐优秀学生,研究生院各科室通力协同配合,圆满完成评审。通过新时代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学子不负青春,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