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开展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新规定

作者: 时间:2017-05-05 点击数:

为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研究生院于5月4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在106会议室学习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本次学习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刘世勇主持,培养处负责学籍工作的苗琦老师主讲。

苗琦老师介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修订的背景及意义,结合研究生院的具体工作讲解了新规定的修订内容,从总则、学生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互动、奖励与处罚,学生申述六个章节分别进行解读,以设定虚拟人物的方式增进和加深对新规定的了解,提出问题探讨在新规定的要求下如何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最后通过一些实际法律案例的分析,讲解在具体工作中需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

刘世勇指出,我们一定要遵循“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来开展日常的工作。研究生教育管理是由多环节紧密配合实现的,我们要深入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及时对涉及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修订,并养成及时存档,做好纸质记录的工作习惯。

最后,刘世勇针对学校前阶段综合治理会议的相关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从消防安全、涉密安全、综合维稳、资料归档几个方面对研究生院制定的《综合责任书》进行了解读。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