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及《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的通知》(学位〔2019〕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4月24日,学校在研究生院520会议室召开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布置会。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张宏飞、副院长洪军,相关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院长和主管领导、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院质量办工作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宏飞主持。
洪军首先向参会人员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办和湖北省学位办文件精神,介绍了相关抽评工作方案,强调了抽评工作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要求抽评点对照各自的学位基本要求和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找差距补短板并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会上,抽评点所在单位人员就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等进行了汇报和交流。
张宏飞总结讲话。他表示研究生院将积极配合各抽评点,确保我校学位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顺利完成。他要求各抽评点:一是要高度重视抽评工作;二是要对照抽评要素检查,提出改进方案;三是要加强交流,积极沟通,特别是南北两校间的沟通交流。
此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我校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工商管理等3个硕士点被确定抽评,部分博士点也将被抽评。
据悉,博士学位授权点抽评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确定抽评博士点名单,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由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