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纪要

作者: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在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殷鸿福院士主持了会议。应到委员21人,实到委员15人。会议审定了2007年下半年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讨论了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情况等。

一、会议首先听取了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关于2007年下半年成教、网络、自考等类型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汇报。共有145人提出申请,其中成教生33人;网络生28人;自考生84人。

二、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人关于2007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申请学位总体情况的汇报,包括2007年下半年申请学位总体情况;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情况;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情况;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审情况;督导员监督检查情况等。

1、2007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数为189人:其中博士27人,同等学力博士1人;硕士19人,同等学力硕士7人,工程硕士128人,高校教师7人。

2、博士学位论文共送审28篇,总体情况良好,均分在90分以上的比例有所提高。同时委员们提出,应尽快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单位和专家均应为学科领域内的佼佼者;建立一套规范的评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3、工程硕士首次实行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制度,从专家评审的结果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的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较好;计算机技术领域的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较差;其他几个工程领域的学位论文专家评价总体为良好,但优秀率较低。

鉴于此,学位办专门组织了校内专家对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中未抽查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中有两篇论文质量较差,专家一致意见:不授予学位,重新撰写论文后再提交答辩、申请学位。学位办如实将此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4、五位督导员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对工程硕士的答辩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普遍认为本学期研究生答辩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学院都能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但也存在如导师指导不够、简化程序、论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5、地学院、资源学院、地空学院、工程学院、环境学院五个自行审定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分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也对本学院学位审定情况进行了汇报。

6、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进行了翻阅,经过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决定授予孙瑞民等27人博士学位,谢丛姣等1人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任明兴等19人硕士学位,周旋等7人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余仕勇等126人工程硕士学位,潘思东等7人高校教师硕士学位。名单另行公布。

此外,鉴于刘太华(导师:陈建国)、郝刚(导师:周国华)等2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较差,达不到工程硕士申请学位的要求,校学位委员会决定:取消刘太华、郝刚本次学位申请,要求他们在一年之内,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撰写论文,并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并申请学位。同时对这两名研究生的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论文质量把关不严的情况提出严肃批评,希望广大研究生、导师、学院以此为鉴,树立良好的学风,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三、会议讨论了“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对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通过的遴选条件将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同时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布置2008年博导遴选工作。

四、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殷坤龙教授关于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情况汇报。我校现有博士点38个,其中自设专业博士点有17个,比例过高,且部分自设博士点近几年生源较少,校学位委员会建议,由研究生院牵头,与有关学院、地大北京一同研讨自设专业的设置问题,并提交2008年12月份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对于本次申请自设专业的两个博士点:地球物理仪器和防灾减灾工程,由于申报材料中缺乏足够的支撑论证材料,本次校学位委员会不予讨论。

五、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人关于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汇报。2007年章军峰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赵来时博士的学位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2007年我校获得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篇,其中4篇推荐参加下一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获得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8篇。我校参评的论文中,博士的批准率较高;硕士的批准率较低,入选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专业几乎都是我校的传统优势学科,人文社科类的硕士论文在省内同类高校中还缺乏竞争力,论文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会议通过了地学院、地空学院、管理学院、信工学院、高教所等院(所)提出的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发表文章的规定,报学位办备案。

本次通过的各学院发表文章的规定有:

1、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

3.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规定与相关措施

4.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5.管理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

6.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培养补充规定

7.高等教育研究所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的有关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