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作者: 时间:2013-12-11 点击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1月3日在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委员21人,实到委员18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殷鸿福院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审定了2006年下半年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名单;讨论修改了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审议了一级学科下自设专业博士点事宜,江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会议首先听取了成教学院负责人关于2006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汇报。同意授予193名成教学生学士学位,其中文娟等73人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彭丽等20人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马卫君等79人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文小星等5人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梁敬珊等16人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人关于200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申请学位总体情况的汇报,各学院特别是地学院、资源学院、地空学院、工程学院、环境学院等五个自行审定学位的分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本学院学位审定情况的汇报。与会委员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投票表决,决定授予郑有业等40人博士学位,余日东等24人硕士学位,徐岩等11名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汪爱兵等74人工程硕士学位,杨静等2人高校教师硕士学位。名单另行公布。

三、会议讨论了我校现行“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对涉及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要求、国际合作与交流经历等内容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四、会议讨论了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对学风建设、《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五、会议审议了一级学科下自设专业博士点事宜。经投票表决,同意在地质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地质学史专业并上报到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六、会议对江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了审议。与会委员经认真讨论,对文字描述、答辩自主权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七、会议还讨论了学位论文格式应加强规范、弹性学制如何体现、增聘中科院院士多吉为我校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兼职博士生导师等事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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