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2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年度共有19项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可申请,其中5项为培养单位推荐后学校统一评审推荐,另外14项由指定培养单位独立或联合评审,可直接报送。部分项目为差额推荐,学校推荐后捐赠单位将再次遴选。具体奖学金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请方式
(一)即日至2022年11月11日,凡申请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22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与成果纸质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并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
三、评定方式
(一)指定培养单位独立或联合评审的奖项。学生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自主申报,评定结束后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工-奖学金-年度评选信息管理”菜单并提交,由系统导出打印,交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和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并交至学校校友基金会秘书处韦老师处。
(二)学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培养单位将推荐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2022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档,以及成果纸质材料。未来城校区培养单位可交至教学服务中心一楼研究生院值班老师代转,南望山校区培养单位交至研究生院508办公室。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定结束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韦老师处。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指定培养单位独立或联合终审的奖项由各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自行通知。
(二)学校终审的奖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学校完成评审后上报校友基金会终审。
五、提交评选结果
(一)指定培养单位(自主评审项目)和基金会(全校性项目)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捐赠单位,捐赠单位同意后,学校统一公布。
(二)指定培养单位自主评审的项目由培养单位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写酬金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基金会秘书处;学校组织评审的全校性项目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填报并提交至基金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宜
(一)由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条件由相关单位自定并提前公布。
(二)本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三)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508室,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7-67885157;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韦老师,电话:027-67884838。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