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本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两类。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选拔对象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2023年6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水平,申请时还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1、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材料准备
请各位同学按照2022年评选标准,预先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尽早联系国外导师,获得邀请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复印件
3.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4.详细的国外导师情况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检索情况等)中英文各一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要国内导师签字)
8.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内容皆为校内提前准备工作的预通知,此通知如与CSC后期的通知不符,皆以CSC文件为准。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