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发〔2012〕65号)和《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18〕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

教育部2023年下达至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79名,其中,博士生4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生139名,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一)75%的名额为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由各培养单位评审后报送学校审核。

(二)25%的名额为学校公共名额(详见附件1),包括博士生9名,硕士生30名。由学校统一邀请专家分类别进行投票推荐,本次推荐包括:交叉创新、突出贡献、自强不息、国际交流与实践、社会服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等6类(详见附件2)。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2023年12月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三、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详见《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或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72/1122.htm)中的评审条件。

2.符合各培养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的评选条件。

四、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培养单位评审(10月20日前)

1.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修订评审细则(10月12日前)。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以及研究生导师、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员;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联合评审委员会应包含各培养单位成员。

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依照中央破“五唯”有关要求,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及时修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予以公示。在注重学术能力及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全面考评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充分考虑公共名额的评价标准,科学设计、优化评审实施细则。

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实施细则于2023年10月10日前书面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发展支持办,下同)审核、备案。

2.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并填写《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参评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成果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各培养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细则组织评审,产生拟获奖人选及公共名额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

4.培养单位上报评审结果及公共名额候选人名单(10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评选结果及名单、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单位评审报告等全套相关材料(包含附件3、4、5、6、7、8)电子档发送至:youmeng@cug.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培养单位+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编号交至研究生发展支持办公室,未来城校区培养单位可交至教服中心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值班老师代转,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10月31日前)

1.材料复核阶段(10月中下旬)。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评选结果及公共名额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相关材料有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则直接收回该名额或取消该候选人公共名额参评资格。

2.公共名额评选及公示(10月31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公共名额评审。最终确定培养单位名额和全校公共名额拟获奖总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3.最终评选结果报送(11月10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评审报告报送至上级主管单位审核。

(三)奖金发放

根据国家奖学金发放进度,2023年12月31日前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1.所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借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选契机,按照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选树典型、榜样。

3.各位参选研究生要严肃对待,细致核对信息,确保真实可靠。最终获奖研究生应积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在本学年内参加相关座谈会、交流会、志愿服务活动,并向培养单位提交总结材料(具体事宜见后续通知)。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发展支持办公室,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6478,地址:南望山校区东区行政楼509。

监督电话(工作日):027-67885153 贾老师,邮箱:jqycug@163.com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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